G 穗东方澄清媒体不实报道
[(田露)] 2006-06-08 00:00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G 穗东方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为此G 穗东方今日发布澄清公告,表示拖欠土地出让金事宜与公司无关。从公告内容来看,该拖欠主体实质上是G 穗东方的大股东。

  题为《东方宾馆、世界大观欠土地出让金10余年》的报道,称G穗东方与国土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后,十余年来一直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就此,G 穗东方指出,1998年公司与市国土局签定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主体为G 穗东方及其大股东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约定二者各应支付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其中上市公司应缴部分已经缴清,而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应缴的土地出让金至今仍有部分未清偿。 (田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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