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岳敬飞
一则有关TCL集团董事会架构变动的议案,在审议时未获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今日,TCL集团公告称,公司昨日上午召开的股东大会,未通过《修改本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总的表决情况显示,仅有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0.1379%的股东(2.25亿股)同意了该议案;反对票达17.7819%,弃权票占62.0801%。由于该议案未获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因此,未获通过。
公告显示,这个议案原拟将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原文“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二条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5月26日,TCL集团董事会全票审议并通过《修改本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并提交昨日的股东大会审议。
今日, 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提名韩方明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但是,目前,TCL集团只有陈石东一名副董事长,与上述《章程修正案》规定的两名副董事长不符。
同时,TCL集团昨日曾公告称,TCL集团首席运营官袁信成和高级副总裁胡秋生双双辞职,并不再担任董事职务。TCL集团董事会已同意袁信成和胡秋生二人的辞职请求。在袁信成和胡秋生辞职,韩方明被补选为董事之前,TCL集团只有13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现在,TCL集团将只剩下12名董事,与上述《章程修正案》规定的15名董事亦不符合。
分析人士指出,《修改本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使得TCL集团的董事会架构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