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对价安排每10股转增3股
[□本报记者 陆宏] 2006-06-08 00:00

 

  □本报记者 陆宏

  

  厦门国贸(600755)于6月7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获得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对价安排为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同时,大股东厦门市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为提升公司价值,在法定承诺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一条:向公司注入3000万元货币资金,作为资本公积为全体股东共享。该资金拟用于收购大股东的码头泊位资产。

  由于股权结构的特殊性,厦门国贸股改方案没有采取直接送股的方式,在制定过程中力求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因股权分置改革而受损失,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基本面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市场稳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股改方案充分体现了大股东的诚意,对价水平在理论上能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失,而且还可能为流通股股东带来一定的溢价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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