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06-017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成五丰”)于2006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了《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了《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2006年5月30日刊登了《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现发布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5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3、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两次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两次提示性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5月30日、2006年6月8日,敬请投资者留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成名厨大酒店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8、出席会议对象
(1)2006年6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15日起停牌,并在2006年5月24日刊登了《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25日复牌。
(2)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6月7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3)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在改革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在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后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具体复牌时间敬请投资者留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将审议《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于2006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相关内容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其中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具体如下: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或网络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了相关股东会议、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则有效的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对全体股东有效,均须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代理人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股票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收件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 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065201
热线电话: 010-61595607 010-61590125
传真:010-61595618
联系人:宋宝贤、杨文昶
3、登记时间:2006年6月7日—6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2006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5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简称为“福成投票”,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为73896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投票代码为363965,如下所示: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福成五丰”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如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将申购股数由1股改变为2股或3股即可。
(2)股权登记日持有“福成五丰”A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如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将申购股数由1股改变为2股或3股即可。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力,并表达自己的意愿,依据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 年6月6日下午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6月7日—6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2006 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本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通过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详见2006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现场会议为期预计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等,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如本单位/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对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上“√”,多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则视为由委托代理人决定。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日期:200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