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6年5月16日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6年5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74,783,4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4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15日
3、红利发放日:深市2006年6月15日,沪市2006年6月1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6年6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沪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6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承诺: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005年9月8日至2006年9月7日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2006年9月7日后,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3、在第1条承诺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8元[若承诺期间公司有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包括可转换债券转换的股本)、配股、派息等股份数量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应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时才能出售。经计算,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减持价格调整为7.70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公司地址:浙江省临海市花园工业区
2、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联 系 人:谢瑾琨、谭 梅
4、咨询电话:0576-5125002,传真:0576-5126598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7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7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6日—6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6日15:00至2006年6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厅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7人,代表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5,927,3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41%。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383,4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6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43,9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73%。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403,4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71%;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3,9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70%。
出席会议的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80,03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38 %;出席会议的内资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147,34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9.0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5,658,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反对票2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弃权票3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5,50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反对票2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弃权票197,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5,515,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反对票1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弃权票219,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5,474,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反对票1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票305,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5,475,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反对票1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票2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