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8 股票简称:G中宝 公告编号:2006-18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有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4月22日发出公告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因公司第二大股东于2006年5月19日向公司书面要求增加临时提案,本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再次公告关于增加临时提案和延期召开的通知。
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8日上午在浙江嘉兴戴梦得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9,184,4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1%,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建元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认定,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983.67万元,扣除应缴所得税936.64万元和少数股东损益350.70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 696.3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5.37万元;按净利润的5%提取公益金152.69万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238.27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60.50万元,因此,截止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98.77万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盈利微薄,考虑到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建议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实现利润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5、审议公司2006年度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授权董事会决定2006年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6、审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7、审议通过了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8、审议通过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9、审议通过全面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以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相互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500万元;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为壹年。
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伍仟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为壹年。
与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叁仟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为对方贷款信用保证有效期为壹年。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1、审议通过了为杭州奥兰多置业有限公司6600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2、补选陈立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07年5月18日届满。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3、根据第二大股东的临时提案,补选柯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07年5月18日届满。
同意以上议案的股数为79,184,4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金春燕律师对200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程序及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宝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