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官司了结 中国人寿度过诚信危机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6-09 00:00

 

  国寿上市不到4个月遭遇到的诚信危机终于烟消云散     资料图

  □本报记者 卢晓平

  

  历时2年多的官司终于有个说法了。

  昨日,中国人寿发表公告,表示刚收到美国证监会执法局在本月2日(纽约时间)发出的一份函件,指美国证监会对公司的非正式调查已终止,及并未向美国证监会建议采取任何执法行动。

  而2年前中国人寿却面临着巨大的诚信危机。2004年3月,美国一位购买了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以“IPO期间,无适当披露母公司重大不利事实,使股民利益受损”为由将公司告上美国法庭。美国时间当年3月16日,美国律师行Milberg Weiss Bershad Hynes & Lerach LLP网站上发布的集体诉状的状纸。以“未适当披露审计信息、违反1934年美国证券法”为由,对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集体诉讼。五位高管、董事———中国人寿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宪章、董事会成员龙永图、周德熙、苗复春、吴焰也被列为“个人被告”。2004年4月,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美国证监会发出的一份非正式调查函件,要公司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文件。

  提起诉讼的原因是2004年1月30日国家审计署在其网站上披露原中国人寿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公司涉嫌2003年存在54亿元人民币会计违规行为。

  在这场“胜算不大”的官司中,中国人寿可能失去的不仅是高达4000万-6000万美元的索赔金额,更加可惜的是公司可信度也会大打折扣。

  但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保险专家郝演苏表示,上述公告表明,中国人寿头上悬剑落地,公司可以轻装上阵,继续自己的收购活动。

  据了解,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日前表示,持有公司逾72%股份的母公司中国人寿集团,三年禁售期将于今年12月18日解禁,届时引进战略投资者一事将有较大进展;而除自行筹建财险保险公司外,亦不排除在内地物色收购机会。

  郝演苏认为,随着公司大股东股票锁定期的解冻,公司的并购步伐将加快。加上大股东持有股份减少到51%,仍然是绝对控股,余下的股份还为引进战略投资者提供了便利条件。

  对于陆续来港上市的中资银行新股,中国人寿不仅很感兴趣,也在积极参与,包括下半年上市的中国工商银行及招商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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