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将接受证监会轮训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6-09 00:00

 

  □本报记者 王璐

  

  由中国证监会主办的2006年度第一期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班昨天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班。证监会上市公司部副主任童道驰在开班仪式上表示,证监会准备在近期对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在内的所有高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以往出现的上市公司违规案例中,有不少是高管包括掌管着公司资产的财务总监不了解法律法规造成的,缺乏培训是原因之一。

  童道驰表示,选择目前这个时间进行财务总监的培训,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是法律法规的修订对财务总监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两法”修订进一步强化了高管的责任,加强了内控体制的要求,特别是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其披露上,财务总监负有极其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为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并和国际会计准则接轨,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是全流通时代的开启也使财务总监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童道驰指出,在全流通时代,公司治理机制发生了重要变化,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更趋一致,也更好地保障了公司利益不受侵犯。比如以前大股东不关心股价,而现在资产的估值是以市价为基准的,大股东必须关心股价,从而就会关心公司内部的规范运作。另外,正在开始实施的高管股权激励机制,将改变高管人员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关系,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后,股价的涨跌将关系到全体股东和高管人员的切身利益,从而从利益机制上保证大家都来关心公司的规范运作。可见,全流通时代估值标准的变化对财务总监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样,市场手段的多样化,也给财务总监的工作带来新的视野和视角。比如在购并市场,将来更多地可以用股权支付的手段;在融资问题上,与以往单纯地考虑融资问题不同,现在会同时考虑发展的问题、股权稀释的问题,可以选择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或者利用财务杠杆,总之手段和做法会更多样,这些都需要财务总监从新的角度去理解。

  本次培训由上证所承办,共有250多位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参加了培训。据悉,由深交所承办的第二期财务总监培训班将于本月底在深圳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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