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给出的清欠方式优选次序为:现金清偿(包括红利抵债)最优,以股抵债其次,以资抵债再次。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清欠存在困难的,鼓励以创新方式予以解决,但要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 □本报记者 商文 周翀
清欠解保工作是证监会落实“26条意见”的全年工作重点。清欠工作“9·30”大限已明,各种措施先后出台,在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国资、银行、公检法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各地上市公司的清欠工作正在取得积极进展。
地方政府占主导地位
据了解,截至2006年5月31日,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上市公司共计189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3.78%,涉及金额340亿元。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从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来看,国有控股的数量远远高于民营控股,从而决定地方政府及国资部门在解决清欠问题上具有主导作用。G风华(000636)清欠工作的经验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G风华董事长梁力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风华高科的清欠工作,既具有国内许多同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清欠问题的共性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是公司本次克服困难,完成股改及清欠工作的关键。”
梁力平告诉记者,由于风华高科所处的肇庆市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政府从财政中拿出优质资产协助大股东解决清欠偿债对于市政府是件难度极大的事情。在清欠工作中,公司向政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积极调动各方面资源,最终赢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使政府及各方面拿出优质资产为公司解决欠款问题。
据悉,G风华已于今年3月份顺利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同时也落实了由政府协助大股东清欠的具体议案,目前议案正在积极推进中。在本月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先期抵偿的资产,加速推动清欠工作的进行。
清欠、股改齐头并进
将清欠与股改工作紧密结合,是证监会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既定方针。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未进入股改程序的公司,如果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其清欠必须与股改一并解决;少数尚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G股公司,则必须迅速采取措施,采用以股抵债等方式解决问题。
在具体的清欠要求上,证监会上市部有关负责人要求,各上市公司应区分情况分类解决。他给出的清欠方式优选次序为现金清偿(包括红利抵债)最优,以股抵债其次,以资抵债再次。对于通过以上方式清欠存在困难的,鼓励以创新方式予以解决,但要与监管部门加强沟通。
江苏索普(600746)总经理许逸中告诉记者,目前,对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清欠工作正在与公司股改同步进行。
据了解,截至2004年6月30日,江苏索普集团公司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0363亿元。其中,3.7640亿元是以上市公司名义在银行进行的短期贷款。
许逸中告诉记者,按照证监会的部署,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措施逐步解决上述问题,计划采取现金偿还、银行转贷以及以股抵债三种方式完成清欠工作。
“其中,现金偿还部分的资金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归还;另有1.2亿元的违规占用资金,将采用直接划转上市公司银行贷款至集团公司的方式偿还,预计在年内完成。”许逸中向记者介绍,“在即将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中,集团公司还计划在向流通股股东送出对价后,再拿出一部分股权用以抵偿部分占用资金。”
许逸中表示,集团公司将按照相关文件,制订并及时调整还款计划,争取在2006年底前全部还清,并承诺不再发生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24423.16万元,比年初下降了13259.4万元,占2005年度还款计划的89%。
与江苏索普具有类似情况的还有G沱牌(600702),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以资抵债”的方案也得以顺利推进,保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G沱牌总经理马家顺告诉记者,由于体制和历史方面的原因,控股股东占用了本公司资金,损害了中小股东利益。为此,公司董事会充分认识到,必须抓住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利时机,彻底解决这一困扰公司发展的历史问题,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才能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利益。因此公司制订了股权分置改革与解决大股东占用同步进行的方案,得到了广大股东的认同。
据介绍,在今年3月20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资抵债”方案以流通股股东投票率29.62%、赞成率94.44%获得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与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圆满解决。
在清欠攻坚阶段,尚有公司发生前清后欠的问题。对此,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高管义务,建立有效的问责、纠错制度,坚决遏制这类问题的发生。同时,鼓励剥离上市的企业在完成清欠后,在保证资产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整体上市,断绝存续企业从上市公司的提款根源,以长效手段实现体制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