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 2006-06-09 00:00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G中孚     公告编号:临2006—02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公司于2006年5月27日和6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根据有关规定,再次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做催告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06年6月12日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1日15:00至2006年6月12日15:00

  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巩义市宾馆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三、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定向增发A股发行方案的预案》;

  1.1 发行股票的种类

  1.2 每股面值

  1.3 发行数量

  1.4 发行对象

  1.5 定价方式

  1.6 发行方式

  1.7锁定期安排

  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报告的预案》;

  4、审议《关于本次申请定向增发A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增发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申请定向增发A股前形成的滚存利润分配的预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6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出席现场会议方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

  六、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06年6月11日15:00至2006年6月12日15:00 ;

  未办理过身份验证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之前,需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身份验证,取得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股东可使用网上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3);

  有关股东办理身份验证及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查询(网址同上)。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姚国良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网络服务身份验证业务,遵循“先注册,后激活”的程序,即先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自注册,再到注册时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现场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手续,激活网上用户名,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同时在身份验证机构领取电子证书。投资者网上用户名一旦激活,即刻生效,并可长期使用,投资者需牢记网上用户名、密码,选择使用电子证书的投资者还需妥善保管电子证书。

  已开账户的投资者身份验证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自注册

  

  注1: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投资者服务’项下‘投资者注册’。

  注2:在用户注册页面输入以下信息: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2)A股、B股、基金等账户号码;

  (3)投资者姓名/全称;

  (4)网上用户名;

  (5)密码;

  (6)选择是否使用电子证书;

  (7)其他资料信息。

  注3:根据系统提示,投资者在系统列出的身份验证机构备选名录中选择一个身份验证机构(例如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身份验证手续。

  注4:注册成功后,提示页面列出了后续操作需要的各项材料。投资者须牢记网上用户名及密码。网上用户名需提交给身份验证机构以办理身份验证手续,身份验证完成后,网上用户名可与密码配合使用,登录网络服务系统。

  (二)现场身份验证

  

  注:注册成功的网上用户名未被激活前,不能用来办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证券网络查询等业务。自然人、境内法人和境外法人投资者须分别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到选定的身份验证机构办理身份验证:

  1、自然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2、境内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法人:

  (1)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

  (2)有效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或与商业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可证明其机构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

  (3)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或其他有权人士授权委托书,能证明该授权人有权授权的文件,以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附件3:

  投资者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一次性办理身份验证并激活网上用户名后,即可参加今后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投资者使用已激活的网上用户名、密码(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在有效时间内按以下流程进行网络投票:

  注1:使用电脑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结算网站后,点击页面左侧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再点击新页面右上角‘投资者服务’,电子证书用户选择‘证书用户登录’,非电子证书用户选择‘非证书用户登录’。

  注2: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电子证书;非电子证书用户还须使用附加码,附加码由系统自动产生,并显示在页面上。

  咨询电话:(北京)010-58598851,58598912(业务)

  010-58598882,58598884 (技术)

  (上海)021-68870190

  (深圳)0755-259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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