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 2006-06-0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暨召开二00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时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宜山路829号海博大楼7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3日。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6日

  4、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6、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3)《关于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增发A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5)《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已于200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全文登载。

  7、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只发布一次关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公告,即2006年6月9日的本次提示公告。

  8、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6月6日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9、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8—9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

  (3)登记地点:上海市宜山路829号海博大楼5楼证券事务部,公交车辆120、205、506、809等均可到达。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熊 波    沈 滨

  咨询电话:021—61132700、61132765

  传真:021—6113281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海博大楼517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233

  10、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②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708 投票简称:海博投票

  ③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D、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14、其他事项

  ①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②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出席证出席会议。

  15、备查文件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G海博         股票代码:600708         公告编号:临200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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