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便于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业务状况,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就本公司建设委托管理业务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入。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在公路建设管理方面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及时把握政府在建设项目中推广使用“代建制”的良好市场机遇,本公司自2004年起受深圳市政府委托进行政府项目的建设管理。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共签署了三份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其中南坪快速路一期(“南坪项目”)的委托管理合同已于2005年度确认了部分管理收益,为本公司提供税前净利润约人民币5,997万元。
由于建设委托管理业务是一项新开展的市场业务,为了能审慎、合理地反映业务收益情况,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会计处理办法》,并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收入确认的原则及2005年度相关收入情况已分别载于本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会计报表附注二(18)(b)及附注五(28)中。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南坪项目按工程成本计量的完工进度为57%,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已经确定,项目工程的路基、路面等建设主体项目已完成对外招投标并签署相关工程承包合同。为此,依据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并基于项目的建设进度达到57%,本公司认为项目的预算造价和建造成本费用基本能够合理和可靠的估计,并据此核算相应的委托管理收益。
具体来说,项目的预算造价是依据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造价计算方法计量,乃基于项目的施工设计图和政策法规、公路建设等相关定额单价及合同约定单价来计算确定。另一方面,南坪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合同主要为“单价合同”,即单项工程造价的单价依据招投标的合同确定,其工程量以施工图的工程量或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对已完工工程,其成本按照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和单价计算;对未完工工程,其成本以施工图的预算工程量和单价计算。本公司对每一施工承包合同依据已完工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未完工工程的预计成本建立了每一合同成本预算的控制金额。2005年末,南坪项目的地下工程、土石方工程、隧道和桥梁的下部工程等各项隐蔽工程已基本完工,该部分工程量基本能可靠计量,其他路面工程等依据施工图能够基本可靠地计算工程量。另外,项目工程的管理费用成本则根据管理人员的编制、工资报酬标准及管理期间等予以合理计算。因此,南坪项目的建设安装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成本总额基本可以进行可靠的估计。
为确保管理收益能够合理和可靠的计量,本公司聘请了独立的公路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工作,并由咨询公司每月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同时,本公司还聘请了独立的监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工程、设计及勘察费用的独立审查,所有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已完工的设计、勘查、施工的测量和支付金额,均需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有关金额由承建方和本公司共同确认后支付。
基于以上原则及相关工作,本公司认为南坪项目的工程预算造价和成本费用基本能够得到合理估计。根据工程建设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收益计算方法(即:如实际工程费用节余或超支在项目预算造价的2.5%以内,该节余或超支全部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如节余或超支的金额超过项目预算造价的2.5%,超过部分将由本公司与深圳市交通局平均享有或承担),本公司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工程预算造价及预计成本总额,并扣除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后,于2005年度确认了项目管理税前净利润人民币59,967,646元。上述收益的确认,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议及法定审计师审计。
2005年度南坪项目的工程预算造价和成本费用的估计,乃主要依据已签订的工程招投标合同及项目施工设计图等相关资料为基础并运用了有关专业及行业经验所作出的判断。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如未来期间发生设计和工程变更、索赔和奖励等事项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的消除,本公司将对有关估计及判断不断作出定期复核,若需对工程预算造价和成本费用的估计进行修订时,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有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规定,对变更当期与未来期间的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和成本,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
尽管南坪项目工程结果基本能够可靠估计,但由于该项目结果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虽然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可能性极少,但从谨慎性原则及给报表使用者提供足够充分和详细信息的角度出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指南,本公司仍然将该项目于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或有负债”事项中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G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06-02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