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2006-06-10 00: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5月28日,公司以专人递送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

  2006年6月9日,公司以电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董事肖忠文委托董事王志勤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九日

  附件: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06年6月30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北京天湖国际会议酒店(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小苑上村)

  召集人: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0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 审议《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2005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2006年生产经营计划》

  9.审议《2006年度投资计划》

  10.审议《2006年度公司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聘请公司2006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06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和二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06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88990762 、88992758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41

  联系人:杨晓晖、樊俊杰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06-23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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