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6-10 00:00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06-35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要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7日—2006年6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9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6月7日9:30至2006年6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3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漯河市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俊杰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1人,代表公司股份485,98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4.6325%。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311,8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7150%。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委托董事会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59人,代表公司股份174,184,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86.337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9175%。

  其中:

  ①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5,623,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2.7875%,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951%。

  ②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69人,代表公司股份122,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0.0606%,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38%。

  ③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479人,代表公司股份168,438,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的83.4889%,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798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n上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修订稿)》)。

  ①总的表决情况

  赞成票485,908,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32%;

  反对票78,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2%;

  弃权票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6%。

  ②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311,80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反对票0股;

  弃权票0股。

  ③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74,103,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532%;

  反对票78,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52%;

  弃权票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6%。

  ④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⑤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 莉 王怀兵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出议案的主体资格、议案的修改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