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允许进口白糖替代交割
[□本报记者 刘意] 2006-06-12 00:00

 

  □本报记者 刘意

  

  郑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布公告称,《关于进口白糖替代交割的说明》已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进口白糖替代交割的说明》中对具体事项进行了四项说明。一、用于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期货替代交割的进口白砂糖,货物所有人应提供如下单证:允许该批白糖在中国境内销售(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该批货物报关口岸当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批货物出具的《卫生证书》;生产厂商或该批货物出口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二、货物所有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上述单证合法、真实、有效,并签署保证书(见附件)。交割仓库在接收货物时应查验上述单证,对《报关单》须查验复印件、其它单证须查验原件(或副本),保留复印件;三、进口白糖的标志、标签,除必须含有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厂商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外,其他内容不作要求;四、进口原糖加工而成的白糖的交割事宜,同国产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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