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出全流通时代购并发展对策
[□本报记者 郑义] 2006-06-12 00:00

 

  □本报记者 郑义

  

  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向省政府有关领导提交了一份内部报告,报告对应对股权全流通条件下的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推进上市公司整体上市,以及收购省外上下游企业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与建议。

  股权全流通下的上市公司控制权问题,已引起山东发改委的高度重视。据山东发改委介绍,在目前山东已经完成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的52家上市公司中,有21家控股比例在30%以下,在这些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公司中,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山东发改委认为,这些企业的控制权对保障区域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防止恶意收购,需要各级政府与有关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和应急方案。

  山东发改委建议,一是建立政府控制机制,对定向增发时引起公司控制权转移和国有、集体非流通股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实行核准。二是建立预警机制,省发改委、国资委、证监局以及金融办等部门间协调联动,设立反收购基金或类似专门机构,一旦出现恶意收购,则利用政府信用和力量扶持本地区企业进行对抗。三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回购注销和定向增发、交叉持股或相互持股等手段,增强控制力,设置应对恶意收购防线。

  山东发改委提出,整体上市是真正实现上市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也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推动资产和产业整合,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该委指出,整体上市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主业和相关产业进入上市公司,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辅业及其他剩余资产要实行民营化改革。

  “走出去”实现产业和资本的快速扩张,是山东发改委提出的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另一项重要举措。山东发改委强调,山东企业要充分利用资本平台,突破地域和行业的限制走出山东,打造国际级的企业集团。山东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山东的优势产业首先是制造业,要充分发挥制造业优势,通过收购省外上下游企业,形成自身完整的产业链条,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衔接和优化,通过产业扩张打造山东省产业竞争的比较优势。山东发改委还指出,上市公司要通过股权形式实现与世界知名企业合作,借助资本扩张实现产业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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