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6-12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13日;

  ● 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6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6月15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高科”,股票代码“60073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8,261,66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8.3807%,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5,921,662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股改方案》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方案要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采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股份的方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3股。股权分置改革执行对价安排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本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提出中国高科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控股股东康隆科技作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前项承诺期满后,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创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但目前其所持的本公司7,892,920股非流通股份全部被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冻结。如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仍无法解除用于支付股份部分的冻结,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康隆科技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份的对价。

  三、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15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6月15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高科”,股票代码“60073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深圳市康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不含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垫付的对价股份。

  注2: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康隆科技承诺:持有中国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项承诺期满后,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复旦大学承诺:持有中国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中国高科的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注3:对于部分表示反对或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或已无法联络或未执行本次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由公司控股股东康隆科技先行代为垫付对价。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论上述被垫付对价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产生的衍生股份,如转增、送红股等)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在办理上市流通时,均应当向控股股东康隆科技偿还其代为垫付的股份及相关期间的孳息或者取得控股股东康隆科技书面同意后,方能由中国高科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122号方正大厦10楼

  邮编:201206

  电话:021-61462222

  传真:021-61462211

  联系人:赖寒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未对公司的财务指标产生影响。

  九、备查文件

  1.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临2006-01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