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T万鸿 编号:2006-022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9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31日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 人,到会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印刷机械及印刷电器产品制造;印刷物资销售;纸张、油墨、塑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书刊出版业、电子出版物、影视光盘、文化用品制作业、印刷业的投资。兼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炉料、纺织品、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代理国内自制广告业务;(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兼营:纸塑包装制品及辅助材料开发研制、纸塑装潢饰品、商标、宣传画册、有价证券的印刷(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同意变更为:“印刷机械及印刷电器产品制造;印刷物资销售;纸张、油墨、塑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货运(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书刊出版业、电子出版物、影视光盘、文化用品制作业、印刷业的投资。兼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不含无线发射)、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炉料、纺织品、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代理国内自制广告业务;(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兼营:纸塑包装制品及辅助材料开发研制、纸塑装潢饰品、商标、宣传画册、有价证券的印刷(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改。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五条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武汉市武昌武珞路28号长信大厦;邮政编码:430060”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为:汉阳龙阳大道特8号;办公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8号;邮政编码:430060”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主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印刷机械及印刷电器产品制造;印刷物资销售;纸张、油墨、塑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书刊出版业、电子出版物、影视光盘、文化用品制作业、印刷业的投资。兼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炉料、纺织品、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代理国内自制广告业务;(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兼营:纸塑包装制品及辅助材料开发研制、纸塑装潢饰品、商标、宣传画册、有价证券的印刷(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可在中国境内外设分支机构以与中外企业进行多方面的合作。”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主营:印刷机械及印刷电器产品制造;印刷物资销售;纸张、油墨、塑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货运(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书刊出版业、电子出版物、影视光盘、文化用品制作业、印刷业的投资。兼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不含无线发射)、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炉料、纺织品、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代理国内自制广告业务;(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兼营:纸塑包装制品及辅助材料开发研制、纸塑装潢饰品、商标、宣传画册、有价证券的印刷(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
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T万鸿 编号:2006-02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价格从2006年6月7日至2006年6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