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的公告》。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0日— 6月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12日和2006年6月19日。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6年6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等。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5月22日起停牌,于2006年5月29日刊登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6月8日复牌,此阶段为股东沟通协商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8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6月8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公司股票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期限、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451-82368448
2、传真:0451-82300584
3、电子邮箱:hgkj@huaguankeji.com
4、网上路演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5、通过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表人应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06年6月14日-6月21日10:00-14:00、15:30-19:3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电话:0451-82368448
传真:0451-82300584
联系人:霍 光 、 朱 宁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
1、征集对象:2006年6月13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自2006年6月14日至2006年6月21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
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 6月20日、6月21日、6月2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沪市为738371,深市为363371,投票简称为华冠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表示反对,3股代表弃权。
(4)股权登记日持有华冠科技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5)股权登记日持有华冠科技股票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个人)对会议议案《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是: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填写“√”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371 股票简称:华冠科技 编号:2006-013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