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资格考试 要考新法规
[□本报记者 周翀] 2006-06-13 00:00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公告称,本年度第二次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于6月举行。协会提请考生注意,此次考试大纲、教材仍使用2005年版,但大纲、教材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应以截至5月31日的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据悉,本次考试涉及的、进行调整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号、第9号、第10号、第11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5月修订)》,《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资金申购上网定价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2006年5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2006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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