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等)
[] 2006-06-13 00:00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

  董事会声明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发科技”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编制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本说明书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A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除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外,本公司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就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做出解释或说明。

  特别提示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采取非流通股股东购买公司资产与送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非流通股股东购买公司资产,公司终止经营业绩不佳的燃气轮机修理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本股改方案若得以成功实施,对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主业、促进发展、进一步提高资产营运效率及盈利能力均有积极意义。若本股改方案未通过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则根据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的处置将导致公司2006年度盈利水平下降。

  二、本次股改中涉及非流通股股东购买公司资产部分,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审议议案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与非流通股股东购买公司资产方案合并为一项议案进行表决。

  三、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因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能否顺利实施尚有待于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批准。

  四、本公司非流通股份中存在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对该部分股份的处分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五、本公司流通股股东除公司章程规定义务外,还需特别注意,若股东不能参加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表决,则有效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对全体股东有效,并不因某位股东不参会、放弃投票或投反对票而对其免除。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非流通股股东购买公司资产与送股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非流通股加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经营业绩不佳的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相关资产,并将此部分非流通股予以注销,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0.7523股非流通股;同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1.3477股非流通股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

  两者合计相当于在完全送股方式下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1股非流通股的对价水平。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定承诺。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9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为2006年7月10日;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6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四、本次改革A股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06年6月12日停牌,于2006年6月13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资料,最晚于2006年6月2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22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A股股票停牌。

  五、查询和沟通渠道

  电话:028-84507613 84509032

  传真:028-84465418

  电子信箱:wangwencheng@scfast.com

  公司网站:http://www.scfast.com

  联系人:王文成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摘要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精神,为了保持市场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意向,拟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以使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本着股东协商、自主决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一、方案概述

  1、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1)由于燃气轮机修理业务市场的变化,公司决定调整业务结构,终止燃气轮机修理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和正信评报字(2006)第1-001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与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相关的资产2006年2月28日的账面值为36,394,756.11元,评估值为8,106,833.36元。公司于2006年5月8日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签署协议,将上述相关资产按账面值36,394,756.11元出售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协议条款,前述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资产评估值8,106,833.36元部分由成发集团以现金支付;同时公司结合股权分置改革,上述相关资产账面值与评估值的差额28,287,922.75元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所持公司非流通股支付,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扣除2005年度现金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3.25元作价,折算为8,703,977股非流通股股份,公司将把收到此部分非流通股予以注销,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0.7523股非流通股。

  上述相关资产的处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9日审议通过。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1.3477股非流通股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

  通过上述(1)、(2)两种方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作出相当于完全送股方式下每10股流通股获送2.1股非流通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3)公司处置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相关资产的理由

  前些年,鉴于燃气轮机机组高效、清洁等优势,国家有关部门曾鼓励大力发展燃气轮机机组,并制定了全国燃气轮机机组发展规划,国内市场一度掀起了投资燃气轮机的热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决定利用自身制造燃气轮机零部件的优势,切入国内燃气轮机修理市场。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受国际市场油气价格飞涨因素影响,甚至出现了国内部分燃气轮机电厂投产即停产的情况,发电企业无法收回投资,导致国内燃气轮机市场发展相当缓慢。这直接影响到了公司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的发展,并且随着技术的改进,每年公司都有部分燃气轮机备件因设计改型不能适用于新型燃气轮机而计提减值。公司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的销售收入逐年下降,2003年、2004年、2005年收入分别为107.82万元、74.16万元、56.02万元,而截止到2006年2月28日,与之相关的资产净值为3,639.48万元,显然这块资产的投资回报率相当低,降低了公司资产整体质量,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营运效率,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拟终止燃气轮机修理业务并处置相关的资产,这将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但是,根据有关会计制度,又将会导致公司2006年度盈利水平的下降,从而对全体股东的利益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与公司创造性地将股权分置改革与调整业务结构、处置相关资产相结合,这样一是可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且不影响公司2006年度的盈利水平;二是帮助公司完成业务结构调整、尽快表现出调整效益,可以提高公司长期的盈利能力;三是非流通股购买资产加送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可以提高公司股价预期,更加有利于流通股股东。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若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将在四十五日内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公司的债权人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自股份回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股份。同时,于对价安排执行日,公司将对价安排中流通股股东所获送的股份划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的股票账户。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2)购买资产注销股份

  

  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2)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定承诺。(3)上述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为送股及注销后的股份。

  5、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对价安排的分析意见

  在综合考虑公司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未来利益的基础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按照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市场稳定的原则,对本次对价安排进行了分析和合理性测算。

  1、对价安排的测算和确定

  经非流通股股东协商一致,并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兼顾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进行对价安排,同时结合成发科技实际情况,本次股改对价标准的制定依据确定为超额市盈率倍数法。

  在股权分割的市场中,股票的发行市盈率倍数会因为市场对非流通股的不流通预期而超出完全流通市场中的发行市盈率倍数,即流通权溢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要获得其所持股票的流通权,这将打破流通股股东的稳定预期。因此非流通股为取得流通权需向流通股股东作出一定的对价安排。

  (1)流通权溢价计算公式

  流通权溢价总值=首次发行超额市盈率倍数*发行时每股收益*首次发行时流通股数

  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流通权溢价总值/计算参考日收盘价

  流通股每10 股获得对价=对价安排/流通股数*10

  (2)参数的选择

  超额市盈率倍数:根据Yahoo Finance提供的目前全球成熟市场航空及防务制造行业( Aero/Defence Products&Service )企业参考数据,平均发行市盈率为13倍左右。由此可以认为,在全流通市场环境下,成发科技公开发行股票的合理市盈率倍数应为13倍,而成发科技2001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发行市盈率为19.99倍,因此可以测算出首次公开发行的超额市盈率倍数为6.99倍。

  计算参考日收盘价:截止2006年6月9日收盘,成发科技前30个交易日均价为10.29元/股

  (3)对价安排的具体计算

  根据上述公式:

  流通权溢价总值= 6.99*0.2586*50,000,000=90,380,700元

  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 90,380,700/10.29=8,783,353股

  流通股每10股获得对价= 8,783,353/50,000,000*10=1.76股

  根据上述对成发科技流通权价值的分析,按照超额市盈率倍数法测算,成发科技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作出的对价安排应为每10股送1.76股的水平。

  2、对公司流通股股东权益影响的评价

  (1)为充分保障流通股股东利益,成发科技非流通股股东将综合的对价水平提高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1股股份。这样的综合对价水平能够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受损失。

  (2)通过以非流通股股东购买资产与送股相结合的对价安排方式,一方面可以避免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能导致的2006年公司效益下滑;另一方面又通过送股的方式,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投资者通过股票溢价获得投资收益。

  (3)通过注销部分股份,减少了股本,可以提高公司今后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通常会使公司股价预期上升,给流通股股东带来实在的利益。

  (4)公司处置经营业绩不佳的业务及相关资产,也提高了公司资产的整体质量,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为股东带来更大的投资回报。

  3、本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权结构

  

  三、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承诺事项以及为履行其承诺义务提供的保证安排

  1、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定承诺。

  2、承诺事项的履约方式

  承诺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后及时履行相关程序执行该对价安排,并同意委托公司董事会在成发科技股票复牌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流通锁定,从技术上为履约提供保障。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本说明书公告之日,所有承诺人共持有成发科技9,00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且除成发集团持有的2,150万股质押于银行外,该等股份上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也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所有承诺人并保证,在成发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综上,承诺人具有执行对价安排的履约能力。

  4、履约风险防范对策

  在对价安排执行后,承诺人将委托成发科技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承诺人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股票在承诺期限内根据承诺要求进行锁定。同时,保荐机构亦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公司和非流通股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予以监督和指导。

  5、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成发集团、黎明集团、北航大学、涡轮研究院和成都航院保证:如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成发集团、黎明集团、北航大学、涡轮研究院和成都航院声明

  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所持股份有无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其持股情况如下:

  

  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陈述及公司向登记公司查询的结果,除成发集团持有的公司2,150万股非流通股质押于银行以外,其余非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冻结和质押的情形。

  五、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其处理方案

  1、无法及时获得国资委批准的风险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国有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需经国资委批准,并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前取得批准文件,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能否取得国资委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前未能取得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则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延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若在延长期内仍未获得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将被取消。

  2、无法得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的风险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存在无法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风险。

  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公告,并申请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3、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的风险

  截止公告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除成发集团持有的2,150万股质押于银行外,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的情形,但由于距方案实施日尚有一段时间,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可能面临质押、冻结的情况。

  若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的情形,以致无法执行对价安排时,公司将督促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尽快予以解决。如果方案实施前仍未解决,则终止方案实施。

  4、债权人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而要求提前偿债或提供担保的风险及对策

  由于本公司此次股改方案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因此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提前偿债或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已就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公司贷款银行等主要债权人。主要债权人已回函确认同意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并同意本公司按原合同履行相关义务,不因公司减资事宜而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针对其他债权,公司已根据公司债权结构进行偿债能力分析。若其他债权人向公司主张债权,公司有足够的偿债能力。

  5、股价波动的风险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为公司重大股权结构变动事项,是影响其二级市场股价的重要因素之一。股票价格的决定因素复杂,除受到公司经营状况、股权结构等影响外,还受到国家经济、政治、投资政策、利率政策、投资者投资策略、供求关系等多方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风险。

  六、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1、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聘请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顾问。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15-16楼

  保荐代表人:熊莹

  项目主办人:余健

  联系电话:021-68816000

  传真号码:021-68819320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许军利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金融中心B栋1805室

  经办律师:许军利 张华

  联系电话:010-51278660

  传真号码:010-51278661

  2、保荐意见结论

  在成发科技及其非流通股股东提供的有关资料、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相关承诺得以实现的前提下,光大证券认为:成发科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及自愿’原则,成发科技非流通股股东为使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合理。截止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成发科技及非流通股股东已按照法律程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股权分置改革的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理由,光大证券愿意保荐成发科技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3、律师意见结论

  经合理查验,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成发科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成发科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成发科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导致的股份变动的合规性尚需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一、绪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发科技”或“本公司”、“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已经书面要求和委托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稳妥解决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审议《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投票委托征集函。

  征集人保证本投票委托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承诺,将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表决权。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释义

  在本征集函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成发科技”、“公司”指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                 指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征集投票权”         指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该次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三、成发科技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ICHUAN CHENGFA AERO-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桂斌

  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火炬大厦A座七楼

  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桥子

  邮政编码:610067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cfast.com

  公司电子信箱:board@scfast.com

  公司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A股简称:成发科技

  公司A股代码:600391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9年12月28日

  (二)征集事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四、本次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资产处置及注销部分非流通股份,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审议资产处置及注销部分非流通股份议案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与资产处置及注销部分非流通股份方案合并为一项议案进行表决。

  根据有关规定,《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提交本次股东会议审议,本次征集投票权仅为成发科技拟于2006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本次股东会议而设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6日-2006年7月10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望平滨河路8号宝元通河畔酒店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成发科技截止2006年6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30日至2006年7月7日(每日9:00-16: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截止2006年6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成发科技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管理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6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6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其中,信函以公司证券投资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投资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未在本征集函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权。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在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成都双桥子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610067

  联系人:王文成

  电话:028-84507613 84509032

  传真:028-84465418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06年7月7日16时)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投票委托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七、备查文件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八、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附件:(注: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惩罚科技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委托人声明:本人已详细阅读有关本次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及同意受托人按照本委托书的投票指示代理本人行使相关股份的投票权。

  本人( )或本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2006-010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6月9日,成发科技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届董事会第21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处置燃机修理业务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经公司全体4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本议案。

  一、关于处置燃机修理业务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发集团”)、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黎明集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大学”)、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以下简称“涡轮研究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成都航院”)友好协商,由于市场原因,燃气轮机修理业务未能给成发科技带来相应的收入,使得相关资产没有发挥其效益,停止该项业务并处置相关资产会形成一定的损失,成发集团、黎明集团、北航大学、涡轮研究院、成都航院愿意承担上述损失。乙、丙、丁、戊、己五方自愿以相关资产账面值购买,其中,评估值与账面值的差额部分由乙、丙、丁、戊、己五方按持有的股份数额按比例以股份方式支付,资产评估值部分由成发集团以现金支付,完成该交易后,该部分资产属成发集团所有。

  鉴于成发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资产处置事项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成发集团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注册号为20197352_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桥子,法定代表人景济南,注册资金人民币770.73百万元,企业性质是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航空发电机、燃气轮机、汽车及摩托车发动机、热能设备、日用电器、特种汽车、压力容器、专用设备、医疗器械、消防设备、普通机械及金属加工。成发集团为成发科技控股股东;

  2、黎明集团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现持有注册号为201001104409(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为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6号,法定代表人姜伟,注册资本人民币1,630.87百万元,企业性质是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工业产品、压力容器制造;机械设备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房屋租赁;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货物运输;铝型材制造加工;服装加工;国内一般贸易(国家专营、专卖、专控商品除外)。黎明集团为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3、北航大学为隶属于国防科工委的事业单位,单位代码01540,法定代表人李未;北航大学为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4、涡轮研究院为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的事业单位,单位代码Y0201060;涡轮研究院为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5、成都航院为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的事业单位,单位代码Y0200765;成都航院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前些年,鉴于燃气轮机机组高效、清洁等优势,国家有关部门曾鼓励大力发展燃气轮机机组,并制定了全国燃气轮机机组发展规划,国内市场一度掀起了投资燃气轮机的热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决定利用自身制造燃气轮机零部件的优势,切入国内燃气轮机修理市场。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受国际市场油气价格飞涨因素影响,甚至出现了国内部分燃气轮机电厂投产即停产的情况,发电企业无法收回投资,导致国内燃气轮机市场发展相当缓慢。这直接影响到了公司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的发展,并且随着技术的改进,每年公司都有部分燃气轮机备件因设计改型不能适用于新型燃气轮机而计提减值。公司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的销售收入逐年下降,2003年、2004年、2005年收入分别为107.82万元、74.16万元、56.02万元,而截止到2006年2月28日,与之相关的资产净值为3,639.48万元,显然这块资产的投资回报率相当低,降低了公司资产整体质量,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营运效率,削弱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拟终止燃气轮机修理业务并处置相关的资产,这将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处置资产的账面值及评估值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和正信评报字(2006)第1-00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因公司已完成了2005年度红利分配,非流通股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扣除2005年度现金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3.25元作价。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非流通股股东达成的《资产处置协议》,结合股权分置改革,将燃机修理业务相关资产以账面值出售给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和正信评报字(2006)第1-001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与燃气轮机修理业务相关的资产2006年2月28日的账面值为36,394,756.11元,评估值为8,106,833.36元。相关资产评估值8,106,833.36元部分由成发集团以现金支付;同时公司结合股权分置改革,上述相关资产账面值与评估值的差额28,287,922.75元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所持公司非流通股支付,每股股份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扣除2005年度现金分红后的每股净资产3.25元作价,总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8,703,977股。本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将该等股份予以注销,并按财政部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 结合成发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有效解决燃气轮机修理业务市场萎缩及相关资产经营效率低下的问题,有利于提高成发科技整体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

  2. 通过实施资产处置,减少成发科技总股本,从而对成发科技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形成一定的支撑,实现对成发科技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保护。

  3. 本次资产处置,在维护成发科技及其中小股东利益,实现成发科技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还将兼顾国有股东成发集团的利益。

  二、董事会意见

  与会非关联董事均赞成本资产处置方案,同意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资产处置方案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等各方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实施资产处置并注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了公司资产质量。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资产处置协议

  2、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独立意见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06-011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议”或“会议”)。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10日下午2: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6日至7月10日期间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

  (三)提示公告: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本次股东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28日、2006年7月5日。

  (四)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望平滨河路8号宝元通河畔酒店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非流通股股东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参加会议。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于2006年6月12日停牌,最晚于2006年6月23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期。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22日之前(含当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此后,公司股票于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6月30日)起停牌,如果公司本次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并将按照与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申请公司股票复牌事宜,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涉及资产处置及注销部分非流通股份,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审议资产处置及注销部分非流通股份议案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与资产处置及注销部分非流通股股份合并为一项议案进行表决。

  该议案采取网络投票、征集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须经以下方式同意:

  1、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除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外,参加表决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股东具有的权利

  股东享有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六、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本次股东会议上的投票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征集投票具体程序详见《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投票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重复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协商: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28-84507613 84509032

  2、传    真:028-84465418

  3、电子信箱:wangwencheng@scfast.com

  4、组织投资者座谈会、网上交流会、走访投资者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公告。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6 年7月6日—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三)现场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望平滨河路8号宝元通河畔酒店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成

  联系电话:028-84507613 84509032

  传真:028-84465418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7月6日至7月10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例如,对于沪市投资者来说:如果股权登记日持有成发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果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2,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果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3,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6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30日至2006年7月7日。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公告的《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06-012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

  网上交流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6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公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

  为了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和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深入了解,使公司能够更多、更广泛的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公司将举行股权分置改革投资者网上交流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

  二、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主要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赵桂斌先生、总经理黎学勤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志伟先生、总会计师吴华女士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的熊莹女士、余健先生。

  四、咨询电话:028-84507613 84509032

  五、传真:028-84465418

  热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编号:临2006-013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

  第一次债权人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06年7月10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公司将注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持有的国有法人股8,703,977股。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40,000,000元变为131,296,023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可自2006年6月13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债权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邮寄地址是:成都市双桥子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610067),联系人:王文成,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传真号码为:028-84465418

  另外,可通过电话028-84507613、84509032咨询,联系人是王文成。

  特此公告。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成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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