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 间为:2006年6月12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8日、6月9日、6月12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阎树忠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59人,代表股份240,346,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83%。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 228,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9.13%,占公司总股本的69.09%。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53人,代表股份12,346,37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12.35%,占公司总股本的3.74%。其中:
(1)通过委托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1153人,代表股份12,346,373股,占流通股股份的12.35%,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1、表决结果: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全体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全体参会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山赫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06)京铭意字第12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符合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铭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79 股票简称:黑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6-021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