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6-13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2日在浦东松林路357号通茂大酒店六楼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69738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49%;其中参加会议的A股流通股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A股流通股总额的0%;参加会议的B股(全流通) 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99918股,占B股总额的0.48%。会议由许宝星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董事调整的议案:

  (1)选举郑贤俊女士担任公司董事

  

  (2)选举王晨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3)选举钱海啸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12、选举冯巧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13、选举卢友文先生担任公司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立灏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ST发展 *ST发展B 编号:临2006--024

  上海三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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