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 新推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业务
[(孙佳)] 2006-06-14 00:00

 

  理财产品也能质押,贷款利率下浮10%

  为满足客户短期融资需求,交行上海分行最近全新推出个人理财产品质押贷款业务,凡持有未到期的交行“得利宝”理财产品的客户,均可根据产品剩余的期限,申请以5000元为起点金额、最高获得投资本金90%的人民币贷款。理财产品到期时,客户需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同时可获得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

  据介绍,该质押贷款主要是为满足那些购买了“得利宝”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临时资金需求而提供 的一个再融资途径。根据规定,该质押贷款中,人民币理财产品质押率最高可达投资本金的90%,外币理财产品质押率最高为80%,期限最长为1年且不超过产品约定的投资到期日。贷款利率实行固定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下浮10%。客户只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得利宝”交易委托书及相应的太平洋卡等,就可到交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贷款申请。

  客户王先生购买了1年期美元“得利宝”理财产品5万美元,预期收益率为5.10%。3个月后,王先生急需购房,便到交行将购买的“得利宝”美元产品作质押贷款,获得等值4万美元的人民币贷款32万元(假定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8),贷款利率按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 即5.265%执行。9个月后贷款到期,王先生一次性归还了贷款本金及利息332640元人民币,其中支付利息约折合美元1580元。产品到期,王先生还收到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约2550美元。

  交行理财师提醒市民,用理财产品作质押贷款主要是为满足投资者临时性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贷款期限一般较短,不适合长期的资金融通,投资者应尽量做好长期的资金计划,以免“短借长用”、到期不能正常还款,造成收益及信用的双重损失。(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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