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晓平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已全部完成,22家中资财险公司全部获得经营资格。
昨日,中国保监会在网站上对第二批已经核准、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资格的12家中资财险保险公司进行公示,这表明交强险的机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序。至此,22家中资财险公司全部获准交强险经营资格。此前不到一周即6月8日,保 监会在其网站公示了首批获得此项资格的10家中资财险公司。
第二批12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其中,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日前得到保监会批准,作为中资保险公司管理,且该公司已正式办理了《经营保险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经保监会核查,该公司符合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条件。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自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应当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