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已经于2006年6月7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公告第二次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金宇集团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5日至2006年6月19日的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宾悦大酒店会议室
4、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2006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权征集函》。
5、参会方式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8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6年6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宇集团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公司邀请的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方案全文与摘要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公司网站。
(三)、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行使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金宇集团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方式,在现场会议召开期间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可以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可以选择委托董事会投票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委托董事会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对于重复投票,按照如下顺序确定有效投票:
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交易系统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及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本次会议决议对所有流通股东有效。如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流通股股东,就均需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的沟通协商安排
公司董事会设立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投资者座谈会、媒体说明会、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电话:0471-3336240 3336266
传真:0471-3336202
E-mail:stock@jinyu.com.cn
公司网站:http://www.jinyu.com.cn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
2006年6月9日—2006年6月18日的每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授权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松涛 吴晓东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471-3336240 3336266
传真:0471-3336202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1: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15日至2006年6月19日的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要素
投票代码:738201
投票简称:金宇投票
买卖方向:买入
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的议案,即审议《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申报1元代表表决该议案。
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申报1股代表同意,申报2股代表反对,申报3股代表弃权。
3、投票程序操作举例
4、投票规则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表决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无效申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06年6月19日召开的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01 股票简称:金宇集团 编号:临2006—010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