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封转开”不会一刀切
[□本报记者 商文 周翀] 2006-06-15 00:00

 

  □本报记者 商文 周翀

  

  随着华夏基金昨天正式发布公告,首个到期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兴业“封转开”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在被更多地赋予了“示范效应”和“带头作用”下,基金兴业“封转开”的启动,无疑又给市场提出了另一个疑问:“封转开”是否将成为所有封闭式基金到期的统一出路?

  记者昨天了解到,监管部门很可能不会对基金“封转开”的具体操作出台统一规则。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统一的规则可能会造成市场不公 平的出现,使得一些投机者通过钻市场空子的方式,损害基金投资者利益。

  有关人士表示,2004年出台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封转开”的相关事项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一切应当遵循《基金法》的规定来办。此前证监会有关人士曾透露,管理层不会对封闭式基金到期后的出路进行统一要求。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曹凤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于封闭式基金到期后的出路,监管部门不应该采取统一画线的做法,而应该根据每只基金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这样做对市场和投资者更加稳妥。

  据介绍,当前之所以进行封闭式基金到期“封转开”的试点,主要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封转开”能够快速消除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现象,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不过,对于其他到期的封闭式基金,还应进行各种各样的尝试,或许能够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将陆续有20只封闭式基金面临到期后的出路问题。市场普遍担心,一旦集中到期的封闭式基金“封转开”,短时间内将对市场形成较大的风险与冲击。对此,有关人士表示,解决封闭式基金到期问题,重要的前提是要保证证券市场平稳发展。

  华夏基金总经理助理张后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金兴业之所以选择到期“封转开”,一方面是出于广大基金持有人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妥善解决该产品的未来发展,有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业内人士还认为,尽管“封转开”已经启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封闭式基金的发展已经走到了尽头。相比开放式基金,尽管封闭式基金在流动性、管理人员约束等方面略逊一筹,但其有着规模固定,没有赎回压力,二级市场交易简便等诸多开放式基金所无法比拟的优点。在成熟的证券市场,封闭式基金应该有其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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