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收购徐工说”仅为向文波个人观点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6-15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针对公司执行总裁向文波在其博客中提出的“愿以4亿美元收购徐工集团”和媒体的相关报道,G三一今日发布说明性公告称,向文波的观点是一种博客行为,表达的是个人对徐工改制的看法,尚未上升到实质性推动阶段。

  公告称,2003年底,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管就参与徐工改制问题进行过认真研究,当时三一集团内部所评估的徐工集团50%股权价值2亿美元左右。向文波博客中的提价以此为背景。另外,2003 年底,三一集团领导曾先后就与徐工集团合作事宜专程前往徐州,拜访徐工集团及徐州市有关部门,提出参与徐工改制的愿望,合作的主体是三一集团而非G三一。G三一表示,如后续有实质性运作,公司将及时按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虽然G三一已经强调向文波的观点是博客行为,但向文波昨日依然在其博客上发文指责徐工改制。一篇是《徐工并购案中的价格欺诈》,另一篇是《徐工不能被外资收购的四大理由》。

  向文波认为,凯雷收购徐工的价格不应是外界所认为的3.75亿美元,而是2.55亿美元,因为其中1.2亿美元是凯雷把自已的钱从右口袋移到左口袋的游戏,而且其中还有0.6亿美元的对赌成分。

  对于徐工为何不能被外资收购,向文波提出了四大理由:一是徐工从事的是中国拥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能被外资收购;二是徐工从事的是国家战略产业,不能被外资收购;三是为了中国消费者的利益,徐工不能被外资收购;四是转让价格太低,徐工不能被外资收购。向文波认为,区区20亿人民币,收购拥有年销售额170亿、两大主导产品占了中国市场份额的50%、资产超过100亿、年增长超过5%、拥有巨大市场前景和品牌优势的徐工,是不合理的。

  有关向文波对徐工改制的后续观点,可关注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向文波的博客。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