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股改拟转增与注资承诺
[□本报记者 高文力] 2006-06-15 00:00

 

  □本报记者 高文力

  

  吉电股份(000875)今日公布了“公积金转增+资产注入承诺”的组合股改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作为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1.2676股的转增股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还作出了附加承诺:陆续将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若干能源项目的股权或开发权注入到吉电股份;大股东还承诺,在以上资产注入承诺完毕且不少于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

  据介绍,吉电股份的情况比较“特殊”。首先是公司的上市背景特殊,2002年公司股票是以存量发行、换购方式在深交所上市,此后一直没有再融资,因此,公司并没有获得通常溢价发行所带来的资本增值,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实际上是在一个起跑线上;二是公司的股本结构比较特殊,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仅为21.11%,远低于A股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东平均持股比例的63.72%,这决定了公司股改的对价支付空间有限;三是实际控制人的收购成本较高。2005年7月,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高于当时市价36.7%的收购价格(即按每股净资产3.87元/股),提前对公司的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进行收购进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中电投成为吉电股份实际控制人后,将吉电股份定位为集团在东北能源的旗舰企业。经过半年的整合,公司的发展思路逐渐清晰,即“以电热联产为核心主业,不断拓展上下游相关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新能源”。中电投表示将会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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