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2006-06-15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非流通股东”)支付的4股对价股份。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6月16日。

  4、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6月19日。

  5、 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6月19日。

  6、2006年6月1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19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 ST古井A”变更为“GST古井A”,股票代码“000596”保持不变。

  8、2006年6月19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1、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29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2006年5月2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为皖国资产权函(2006)176号; 2006年6月13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复,批复文号为商资批【2006】1295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股对价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共计支付800万股对价股份。

  (二)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三)非流通A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对价股份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A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办法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558-5710057 5317057

  指定传真:0558-5317706

  联系人:李彬、马军伟

  电子信箱:gjglb@gujing.com.cn jwma@gujing.com.cn

  邮政编码:236820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96             证券简称:ST古井A            公告编号:2006-02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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