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股份获得股票对价3.1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19日
●复牌日:2006年6月2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6月21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 为“G四创”,股票代码“60099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1、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于2006年6月9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5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国资产权(2006)618号。公司已就该事项在相关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做出的3.1股股票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共需送出6,200,000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出法定最低承诺,履行法定的义务,遵守限售相关规定。除此之外,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在本次股改程序完成后的一年内将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研究成熟的航管一次雷达技术及相关资产整体转让到上市公司。
(2)未来两年内,在技术和市场成熟的情况下将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正在研制的航管二次雷达、气象探测综合数据处理系统、新一代GPS探空仪技术及相关资产整体转让到上市公司。
(3)2006年-2008年连续三年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的分红预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3)承诺人声明
承诺人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公司股份获得股票对价3.1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9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6月2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6月21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四创”,股票代码“600990”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注:非流通股按照年报格式写;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中,可仅填列公司存在股份类别。如果某行没有数字,公司应该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八、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方法
公司名称: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高新开发区香樟大道199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5391323、0551-5391324
传真:0551-5391322
联系人:马雷、杨梦
2、财务指标变化
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采用送股方式支付对价,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及补充保荐意见;
5、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 月14日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06-1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