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人在里应外合抵制“国六条”
[□时寒冰] 2006-06-15 00:00

 

  □时寒冰

  

  “国八条”未达调控目的,乃是一些开发商、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者合谋的结果。如今,“国六条”又面临着同样的危险:

  据6月14日的《京华时报》报道,针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的规定,6月13日,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根据一般的测算,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这就是说,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 建筑面积。同时,沈建忠说,70%的比例是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

  这一迄今为止最为明确的诠释,直接就将“十五条”细则中最具杀伤力的两个规定置于了“悬空”状态:

  90平方米在事实上变成了100到105平方米,彻底颠覆了七部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定位;将70%的比例视为“一个地区的总量概念”,又在事实上将已经套在开发商头上的70%的“紧箍咒”给彻底解除。因为,所谓的总量70%一旦置于整个城市大背景下,是很难计算和掌控的。再加上70%的规定是针对“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的,新旧共存的局面,将为各地提供充分的能够自由发挥的空间,70%的规定将变得毫无意义。

  “套型建筑面积”是如何被巧妙地变大的,我们暂且不管。如果沈建忠的诠释已经被认可,那么,基本可以断定,“国六条”及其细则“十五条”的威力,将被废掉大半。此次房地产调控,很可能以“英雄未战身先死”的结局草草收场。

  凡是与房地产市场联系紧密的既得利益者,无不希望“国六条”重蹈“国八条”的覆辙,他们一直在伺机而动,但没想到一出手就如此之重。事实上,在“十五条”细则出台后,开发商已经靠自己长期投机积累的经验,找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针对90平方米和70%的这两个限制,有开发商就提出,以建设房中房的办法予以化解,即把表面看起来是两套的房屋连通成一个整体,打掉隔离墙即变成一大套房。还有的开发商提出,设计商品房的时候,上下两层预留好“接口”,梯子一架,两小套房立马就成“复式”楼。这两招即可将90平方米和70%的限制同时化解。

  前有开发商的见招拆招,今有沈建忠的化招于无形,两者里应外合、遥相呼应,“国六条”及其“十五条”细则遭遇到了比“国八条”更危险的威胁。与沈建忠对概念的阐述相比,开发商的智慧只能算是小伎俩,费时费工不说,一旦遇上检查,“销赃灭迹”的难度很大,很容易暴露出来。沈建忠对90平方米和70%的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的全新诠释,瞬间就将开发商的难言之隐一洗了之,不知道开发商们将是如何地感激涕零。

  目前,许多地方的调控细则尚未出台。由于地方政府在房地产界涉水太深,面对细则的制定,他们左右为难、一筹莫展,而沈建忠对90平方米和70%这两个概念的诠释,无疑为各地悟性超群的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假如沈建忠所言确凿无误,且不仅仅代表其个人观点,那么,他举起的这根硕大无比的稻草,有可能成为压垮“国六条”及其“十五条”细则的最致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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