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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可申请境外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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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唐昆] 2006-06-16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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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唐昆 昨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公告称,将依据《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受理中、外资银行对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申请,实行统一的准入标准。 银监会表示,符合《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中、外资银行均可以申请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资银行申请开办的业务应以中国政府履行WTO承诺中已开放的地域和业务对象为准。 此外,具有经营人民币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如取得开 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购汇额度后,受投资者委托以人民币购汇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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