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销售大额赠送被叫停
[] 2006-06-16 00:00

 

  今后,购买车辆损失险赠送玻璃单独破碎险、买保险返现金等等变相降低保险产品费率的行为,可能不会在沈阳的保险市场上出现了。6月15日,记者从辽宁保监局获悉,该局已向辖区内各财险机构下发规范性通知,叫停了上述行为。

  通知中,辽宁保监局针对个别财险机构以赠送保险或礼品形式变相违规开展业务的问题,向辖内各财险公司提出要求,各财险机构不得以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赠送保险产品、赠送现金、有奖销售折让保费等方式 变相降低保险产品费率。即使有类似促销活动,各财险机构向投保人赠送其他与销售产品直接相关的利益必须是小额的、短期的,且与所销售产品直接相关。

  同时,辽宁保监局鼓励各财险机构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增值服务,但各财险机构提供增值服务或其他利益,必须通过“营业费用”科目反映,不得通过手续费支出或直接抵扣保费收入等方式支付。

  (沈阳日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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