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办 日常转换业务暨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等)
[] 2006-06-16 00:00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办

  日常转换业务暨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06年6月20日起开始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直销中心和部分代销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并在2006年6月20日至2006年7月20日期间对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给予六折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 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确定是否适用本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二、适用销售机构

  自2006年6月20日起,通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销售渠道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至该等销售机构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转换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3、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4、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6、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四、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如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五、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16日

  关于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6年6月20日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办本公司旗下两只开放式基金: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申购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建设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申购申请后,根据投资人的要求在某一固定期限(以月为最小单位)从投资人指定的资金账户内扣划固定的申购款项。投资者在开办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此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暂不办理对机构投资者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二、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遇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 。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若增加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建设银行的规定。

  五、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

  六、扣款金额

  通过建设银行办理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200元人民币。  

  七、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建设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八、“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具体变更事项须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九、其它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建信恒久价值基金定投业务具体收费方式及费率标准与一般申购相同(优惠活动除外)。

  十、业务咨询

  1.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 中国建设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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