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22亿代销款助力科龙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06-16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海信收购科龙已近收官,自2005年9月双方签订收购及销售代理协议以来,海信方面的一系列大动作收效如何,目前已经初步可以圈点。

  今日,科龙电器发布了《关于与青岛海信营销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披露,除协议中预付款条款外,海信营销基本上遵守了销售代理协议的约定。从列出的数字可知,截至2006年5月10日,科龙电器的经销商已向海信营销付款总计达人民币约21.1亿元,而截至2006 年5 月10 日,科龙电器也收到海信方面的代销货款总计人民币约22.6亿 元(包含3.01亿预付款)。

  海信方面与科龙电器签订的一系列代销协议曾被视为海信的一出妙招。根据协议,海信将向科龙电器预先分批注入不超6亿元资金,同时由海信在一定时期内代理销售科龙电器的产品。对于当时陷入银行资信危机之中的科龙电器来说,有关方表示急需海信注入的资金来重启生产,而相关分析还认为,海信通过代理销售,不仅控制了科龙的现金流,切中了关键部位,而且也有利于防范收购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目前七八个月过去,科龙重组步伐逐渐清晰,这不仅体现在其董事成员的相继更替,从上述货款到付情况来看,科龙电器的产供销也开始形成良性循环。今日,科龙电器的管理层也表态认为,代销的相关举措对于公司度过经营困难起到了巨大作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科龙同时也认为,海信营销在预付款方面并未达到有关约定。按照9月签订的协议,海信营销应在协议签订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3 亿元人民币,第一笔资金注入后一个月内再根据科龙生产销售的实际需求,支付不超过3 亿元款项。而根据今日披露的详情来看,海信2005年9月内只预付了约1800万元,10月内分四次共预付约2.5亿元,截至2005年12月15日,合计支付的款项为3.01亿元。

  与此同时,科龙对于顾雏军与格林柯尔系的“追讨”也并没有停止。今日,科龙又曝出旗下控股公司江西科龙新发现两笔非法资金占用共计1.65亿元。目前该子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顾雏军方面偿还占用资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受理相关诉讼。

  从占用手法来看,两事项如出一辙。一是广东格林柯尔及顾雏军指示江西科龙在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将人民币9000万元划转给天津艾柯,随后转移至天津格林柯尔:而另一则是顾方指示江西科龙在没有任何交易背景的情况下将7500万元划转至天津格林柯尔。目前,江西科龙分别要求占用方偿还占款本金,相关方承担连带责任。科龙电器对此表态道,上述两笔诉讼所涉及的款项是顾雏军账外操作,公司此前并未发现,未对此计提特殊坏账准备;目前无法预计相关可收回金额,因此暂时无法确定两项诉讼对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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