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3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对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6年5月15日起的收益集中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结转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6月15日将每位投资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结转,按1元面值 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人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人累计收益=∑投资人日收益(即投资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注:本次累计收益计算期间为2006年5月15日-2006年6月14日。
二、收益结转份额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6月15日。
2、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日:2006年6月16日。
三、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四、提示
本基金投资人的收益每日进行分配,并于每月15日集中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次收益结转日至当月结转日的前一日,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五、咨询渠道
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47),网站(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5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88、400-8888-66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7-6579999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111、0755-2695111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820-186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12-9628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41997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6882368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5)。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6日
关于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86号核准,自2006年5月16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6月9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339,342,609.46元。依照《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认购资金的银行利息467,244.88元折算成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6 年 6月1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 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2,339,809,854.3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44653户。
本基金于2006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基金部函【2006】133号)的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 2006年6月15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fsfund.com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