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2006-06-16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发布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星期一)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23日和26日的9:30~11:30、13:00~15:00

  2、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顺城大街新华国际酒店21楼多功能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东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13日及6月16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会议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公司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则公司将申请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为:《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本次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具体程序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上述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谨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方案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加本次投票或虽参与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立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协商。

  五、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6月16日-6月19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票账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上海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5楼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编:610015

  联系人:任春晓、高飞

  电话: 028-86755190、028-86742976

  传真: 028-86622006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事项: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16日-2006年6月23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场地,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一: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鹏博士”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议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804         股票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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