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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5日上午在上海云峰剧院召开,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9人,代表2,080,861,15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金运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经审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 《公司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80,861,151股,意见如下: 同意:2,080,849,954股 占99.9995% 反对: 9,702股 占 0.0005% 弃权: 1,495股 占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汪丰、曹志龙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股票简称:G浦发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06-0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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