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令各地一个月内公布供地明细
[□实习记者 于祥明] 2006-06-17 00:00

 

  涉及违法土地面积上升近20%

  □实习记者 于祥明

  

  昨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就前日刚刚下发的《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答记者问时称,当前土地违法现象在地方有所抬头,一些地方土地违法面广量大,花样迭出,虽然前5个月土地违法案件量与去年同期持平,但涉及土地面积却上升了近20%。

  张新宝说:“我们最近做了一个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与 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涉及的土地面积达到12241.7公顷,同比上升了近20%。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

  据了解,“以租代征”、调整规划规避基本农田占用审批、违反产业政策供地、变相设立和扩大开发区等突出的土地违法表现形式,是依法查处的重点。

  □实习记者 于祥明

  

  昨日国土资源部终于正式向“地荒论”发难,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从即日起,在一个月内必须公布2004年以来本地区所有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信息披露,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指定相关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必须按时保质完成本项工作,其目的就是: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稳定市场心理预期,为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扫清障碍”。

  长期以来,“土地供应不足”的说法不断被人(特别是开发商)指为房价快涨的主要原因。虽然国土部门为此一次次地进行反驳,但由于各地土地供应信息不够透明等原因,“地荒论”始终不绝于耳。

  根据国土资源部昨天下发的《关于尽快向社会公布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 82 号,下称82号文),2004年以来,已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位置、名称、用途、用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开发利用情况等都在公布范围之内。记者粗略统计,必须公布项目达21项。

  82号文还明确了消息公布时间和公布形式。根据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文件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主要报刊、政府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中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网等媒体上公布。另外,82号文还要求,两个月内,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各市、县公布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

  另外,文件还要求,在公布3年来土地供应情况的同时,各地要结合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违规供应的别墅用地、未开发利用且符合闲置土地标准的房地产开发用地。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向上海证券报表示,82号文是切实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精神,旨在为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扫清障碍”。

  “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城镇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有利于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稳定市场心理预期,是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此举也是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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