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安与东方达成和解协议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06-17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深宝安今日发布公告表示,就公司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1007.5万元的贷款担保事宜,公司近日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

  深宝安提示道,截至2004年末,公司曾为深信泰丰公司合计11307.5万元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代偿了300万元,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于2005年中期获得了剩余的相关债权。目前,根据深宝安与东方达成的协议,深宝安 将分四次向东方资产偿还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的资金,而东方也将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深宝安资产的强制措施等。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