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大成控股股东 调整清欠方案
[(张喜玉)] 2006-06-17 00:00

 

  G大成今日公告称,至2005年末,控股股东淄博市财政局占用公司资金本金计12345.78万元,淄博市财政局原计划以其持有的1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偿占用G大成的资金,相关材料于2006年1月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经初步审核,就抵债的土地资产提出了有关问题。

  2006年6月13日,淄博市财政局向公司提出了新的解决办法,拟以现金+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抵偿占用公司的资金。其中偿还的现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该款项已于2006年6月14日划 入G大成账户;实物资产为工业用地,面积1133195.00平方米(合1699.78亩),该宗土地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张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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