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06-17 00:00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G成商            编号:临2006-37号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9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银行贷款业务法律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公司在工行成都市盐市口支行的最高抵押贷款限额为38,000万元,抵押物为公司自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地块一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期限为2003年6月27日至2013年6月26日。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在该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25,890万元人民币。

  公司在中行成都市开发西区支行的最高抵押贷款限额为23,500万元,抵押物为公司自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总府街12号商业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期限为2004年2月19日至2009年2月18日。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在该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6,3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

  公司在农行成都市北站支行的最高抵押贷款限额为11,000万元,抵押物为公司自有的位于成都市八里庄38号成商新仓库及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地块二,抵押期限分别为2004年7月5日至2007年7月4日、2004年7月28日至2007年7月27日。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在该行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为10,000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上述抵押限额及期限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已发生贷款额度内签署还款、续贷及借款所涉及的法律合同及文件;对于以后在上述抵押限额及期限内新增加的银行贷款,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新增贷款额度内签署还款、续贷及借款所涉及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6年7月2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G成商     编号:临2006-38号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2日(星期日)上午9:3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重大提案:

  1、《关于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银行贷款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建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的议案》。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6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6年7月2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成都市锦江宾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800万元银行贷款重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建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5月12日《上海证券报》;第2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6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次会议召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办理。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6月2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请自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本公司办公室。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文华、许丽        联系电话:028-86665088

  传    真:028-86652529        邮政编码:610011

  特此通知。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

  持股数: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参加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                     (法人股东)

  股票帐户号码:                    股票帐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姓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