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荣膺股改清欠“双冠王”
[□本报记者 周翀] 2006-06-19 00:00

 

  □本报记者 周翀

  

  在率先完成股改工作的基础上,内蒙古证监局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至2006年6月中旬又率先完成了清理大股东占用资金工作,累计有15家上市公司收回被大股东占用的20亿元资金,并基本杜绝了在此期间发生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清欠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

  年初,清欠攻坚战打响后,内蒙古证监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了由一把手负责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和 认真研究,从解决占用金额大、占用时间长的重点公司入手,先易后难,逐家攻克。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公司清欠中存在的问题。在年度报告审计前期召开会计师年审工作会议,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审计,准确揭示资金占用风险,促使上市公司采取各种方式减少资金占用。对于占用发生频繁、占用资金数额大的公司,增加现场检查的频率。同时,证监局加强了与证券交易所的协调配合,共同督促占用资金的大股东和关联人加快偿还进度,多家上市公司以股改为契机,把股改与清欠有机结合,推进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资产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内蒙古证监局还注重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对清欠工作的大力支持。证监局就一些重点公司的重组事项,多次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并及时向自治区政府做了专题汇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极大地加快了公司偿还占款的速度。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下一步将紧抓有利时机,扩大清欠成果。日前,该局下发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坚决杜绝“前清后欠”,并将联合古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根除大股东占用的长效机制,从根源上切断占用问题的产生,严防大股东占用现象再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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