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17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简称:嘉实主题,基金代码:070010。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6年6月19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6、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7、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代销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成功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与过户机构(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1、本公告仅对“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2006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4、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5185566,或者全国统一客户热线:95105866)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主题
基金代码:070010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
3、本基金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认购费率不超过1.0%,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充分把握中国崛起过程中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上海直销中心、深圳直销中心、西南直销中心。
(2)代销银行
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3)代销证券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兴业证券、招商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万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平安证券、江南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金通证券、东海证券、广东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国信证券、金元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光大证券、德邦证券。
(4)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06年6月19日到2006年7月18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1.0%,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认购费用等于认购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认购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1)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单位面值
其中: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多笔认购时,按上述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50,000元认购本基金,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50,000×1.0%=500元
净认购金额=50,000-500=49,500元
认购份数=(49,500+50)/1.00=49,550份
即投资者投资5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49,550份基金单位。
其中:认购份数保留至0.01个基金份额,小数点后两位以后舍去。多笔认购时,按上公式进行逐笔计算。
3、认购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5、已购买过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和嘉实超短债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登记基金账号业务。
6、缴款方式:全额缴款。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2、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或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通过代销机构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3、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00至16:00(中午及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部分零售柜台照常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帐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加盖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接受确认书,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机构客户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开户合同书(部分证券公司适用);
(7)预留印鉴。
3、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嘉实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嘉实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开通已有基金帐号,投资者须提供基金帐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下转B9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6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117号)和2006年6月15日《关于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6]131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恪尽职守,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谨慎、有效地管理和运用本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总经理:赵学军
成立日期:1999年3月25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周晓明
2、股权结构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2.5%,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9.5%。
3.部门设置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公司目前下设十七个部门,分别是:基金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法律部、产品管理部、养老金及金融机构服务部、机构客户部、渠道发展部、营销策划部、客户服务部、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业务发展部、国际业务部。
基金投资部和固定收益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原则进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交易指令。监察稽核部和法律部负责对公司及其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产品管理部负责新产品开发以及相关的市场营销研究、法律环境研究和理财策略研究等。养老金及金融机构服务部主要负责机构客户的委托理财业务,包括高端客户服务和国际合作等业务。机构客户、渠道发展部、营销策划部、客户服务部负责市场推广、基金销售、客户服务、销售渠道管理、基金行政。运营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事务等综合事务管理。业务发展部负责公司经营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175人,其中98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占56.2%。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4.管理基金情况
截止2006年4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同一系列基金,具体包括基金泰和、基金丰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同时,管理4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王忠民先生,董事长。大学专科。曾任北京矿务局财务处会计,煤炭部财务司会计、副处长,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财务局处长,煤炭部财务公司筹备组负责人,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年3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少华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2年至1995年任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6年至今在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0年9月在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任助理工程师。1992年12月至1993年6月在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任经济师。1993年7月至1994年8月在北京商品交易所任信息处长。1994年8月至1995年5月在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任总裁、法定代表人。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在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上海营业部总经理。1998年6月至1998年9月在北京证券有限公司任基金部总经理助理、阜成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990年至今,担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担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担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杨启典先生,董事。1988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2年至今,担任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Edouard Fernen Peter先生,董事,瑞士籍,美国 Carlton大学行政管理学士。曾任UBS董事总经理,德意志银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学历。1982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工作,现为教授,1994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1998年至2000年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授课教师,1999年至2000年任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暂行规定(草案)》起草小组成员,2000年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骆小元女士,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会专业。1995年至2000年,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总会计师;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注册中心,担任中心主任。
苗菁先生,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7月起任职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任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Lindsay Wright女士,监事,大学本科(学士),曾任德意志银行(新西兰)(前身为新西兰信托银行)COO、董事总经理,德意志银行亚太资本合伙公司COO、董事总经理,德意志信托银行亚太区COO、德意志资产管理集团COO及董事总经理,德意志资产管理集团亚太区COO。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及中东区业务发展主管。
朱成刚先生,监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98年7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全部、法律事务部;2002年1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律部。
窦玉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在北京中信国际合作公司金融小组工作。1995年6月至2000年2月任职于深圳君安证券公司投资经理。2000年2月至2000年10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市场部。现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基金经理
王贵文先生,CFA,拥有十一年国内外金融从业经验。曾任职于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1998年至1999年任花旗集团所属PRIMERICA投资理财顾问公司投资顾问,1999年至2000年任加拿大ASSANTE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基金景业)、2002年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总裁助理。2005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负责社保组合的投资管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窦玉明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戴京焦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邵健先生、王贵文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将基金财产用于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分配风险管理资本、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A、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B、独立性原则。公司专设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C、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作业流程中的前后监督复核关系尽量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D、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交易、基金会计、信息技术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职能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A、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与审计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审阅公司内部稽核部门与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及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控制公司运做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公司设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平行,并由不同的人员构成。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有权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B、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C、控制活动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但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技术、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岗位职责说明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全公司形成了一线岗位自查、岗位和部门间相互监督、监察稽核部独立检查、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听取汇报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内部控制活动流程,基本上保证了公司运做和基金管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D、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E、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内部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壹佰柒拾玖亿肆仟壹佰柒拾柒万捌仟零玖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总经理:秦立儒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发展概况:
中国银行业务覆盖传统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业务领域,并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在近百年的岁月里,中国银行以其稳健的经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深得广大客户信赖,打造了卓越的品牌,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业务和零售业务等业务。公司业务以授信产品为基础,向客户提供包括存款、结算、清算、资金、托管等在内的各项金融产品和融资、财务解决方案。零售业务以个人及小企业法人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客户提供包括储蓄存款、消费信贷、银行卡、个人理财、汇款等在内的各项金融服务。在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曾创造了中国银行业的许多第一,所创新和研发的一系列金融产品与服务均开创历史之先河,在业界独领风骚,享有盛誉。目前在外汇存贷款、国际结算、外汇资金和贸易融资等领域仍居领先地位。中国银行网络机构覆盖全球27个国家和地区,中国银行机构总数11,910个,其中境内机构共计11,307个,境外机构共计603个,是目前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有近百年辉煌而悠久的历史,在中国金融史上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中国银行于1912年由孙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37年间,中国银行先后是当时的国家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中国银行以诚信为本,以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在艰难和战乱的环境中拓展市场,稳健经营,锐意改革,表现出了顽强的创业精神,银行业务和经营业绩长期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并将分支机构一直拓展到海外,在中国近现代银行史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
1949年,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1994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银行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与其它三家国有商业银行一道成为国家金融业的支柱。1994年和1995年,中国银行先后成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发钞银行。
为提高竞争优势,中国银行从2000年初开始围绕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2001年,中国银行成功重组了香港中银集团,将10家成员银行合并成当地注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7月,重组后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
2004年7月14日,中国银行在与国际同业和国内同业的激烈竞争中,凭借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服务,脱颖而出,作为我国银行业的优秀代表携手北京2008年奥运会,成为北京奥运会唯一的银行合作伙伴。
中国银行于2003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试点银行,围绕“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目标,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稳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工作。2004年8月26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银行的历史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启动了新的航程。
中国银行多年来围绕客户需求所做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来自业界、客户和权威第三方的广泛认可。曾先后9次被《欧洲货币》评选为“中国最佳银行”;连续16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在全球新兴市场250大银行按所有者权益进行的排名中名列第一,在亚洲《银行家》杂志300大银行按所有者权益排名第二,是中国资本最雄厚的商业银行。同时,先后被《欧洲货币》和《资产》评为“ 中国最佳银行”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2004年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2004年中国最佳外汇银行”、“中国最佳银行”及“亚洲最佳项目融资银行”;被香港《亚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现金管理业务银行”及“中国最佳外汇业务银行”;被《亚洲风险》杂志评为“中国内地最佳金融风险管理奖”;被MasterCard国际组织评为“2004年最佳双币卡奖”、“2004年亚太区最佳联名卡(万科)奖”及“2004年最佳国际卡发卡奖”;被Visa国际组织评为“2004年最佳奥运卡拓展奖;中银香港重组上市后,先后荣获《投资者关系》“最佳IPO投资者关系奖”和《亚洲金融》“最佳交易、最佳私有化奖”等多个重要奖项。
世纪信誉,环球共享。中国银行将秉承 “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公司治理,追求卓越效益,创建国际一流大银行”的宗旨,依托其雄厚的实力、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成熟的产品和丰富的经验,竭诚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银行服务,与广大客户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财务概况:
2004年中国银行集团实现营业利润578亿元,净利润209亿元。剔除2003年出售中银香港部分股份获得净投资收益的影响,集团2004年营业利润比2003年增长21.3%。
(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止到2006年4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景宏、同盛、同智、兴安、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市场、易方达月月收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嘉实服务增值、嘉实成长收益、嘉实理财通系列(含嘉实稳健、嘉实增长、嘉实债券)、嘉实货币市场、嘉实沪深300指数、嘉实超短债、银华优势企业、海富通收益增长、海富通货币市场、海富通股票、天同180指数、金鹰成份股优选、华夏回报、华夏大盘精选、景顺长城景系列(含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景顺长城货币市场、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泰信天天收益、招商先锋、大成蓝筹稳健、湘财荷银行业精选、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国泰金鹿保本、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南方高增长、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基金等40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型、指数型、行业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和理财品种,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主要人员情况
肖钢先生,自2004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自2003年3月起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行长,自1996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期间曾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司长、货币政策司司长、广东省分行行长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局长。1989年10月至1996年10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总裁、计划资金司司长等职。肖先生出生于1958年8月,198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1996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李礼辉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行长。2002年9月至2004年8月担任海南省副省长。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1988年至1994年7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新加坡代表处首席代表、福建省分行副行长等职。李先生出生于1952年5月,197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1999年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经济学博士学位。
李早航先生,自2004年8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行长。自2000年11月起任中国银行副行长。1993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副行长,1987年12月至1993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行长、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计算机中心主任、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李先生出生于1955年4月,1978年毕业于南京气象学院。
秦立儒先生,自2005年10月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10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负责人。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香港中银集团外汇交易中心总经理;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任广东省银行香港分行(香港中银集团)总经理;1995年11月至1997年9月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总经理,主管全球资金交易;1991年5月至1995年11月历任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资金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1987年10月至1991年5月历任中国银行总行资金部副处长、处长;1982年8月至1987年9月任中国银行卢森堡分行外汇部经理;1978年2月至1982年7月,先后在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从事资金交易工作。秦先生出生于1955年5月,1978年毕业于北京外贸学院。
(四)基金托管部门的设置及员工情况
中国银行总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托管对象和托管服务种类,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的名称变更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销售、市场、运营、风险与合规管理、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深圳市分行设立托管业务团队。总行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80余人,其中硕士学历以上人员24人,约占员工总数的30%,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工作和学习经历的10余人。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各级工作人员共同实施的,为实现中国银行经营目标,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内部控制的核心含义是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内部控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具体控制方法和措施。
中国银行的内部控制目标是:
(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我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我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04年8月26日成立以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新的公司章程,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建的现代股份公司治理架构。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政策委员会是中国银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管理中国银行整体风险。董事会在其下设风险政策委员会的协助下,负责确定总体风险偏好,并监督管理层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策略。风险政策委员会负责审定重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含法律及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政策和制度,审定风险管理战略(包括风险偏好)以及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在董事会的指导下,风险政策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本行拟进入或被限制进入的风险领域;风险限额和整体风险承受标准;本行拟采取的风险管理技术;本行风险授权的程序和标准。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在本行内部得到统一遵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总行风险管理部是具体实施风险管理的牵头组织部门,根据风险管理战略的要求,传导、落实和执行各项具体风险管理目标,监督指导分支机构和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内部控制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主席由行长担任,副主席和委员为管理层成员。委员会负责维护全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运行,决定全行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评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体系的不足和缺陷,决定采取改进措施并督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总行法律与合规部牵头维护全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运行,协调、监控、督导全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同时作为委员会秘书处履行支持服务职责。总行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全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实施稽核检查并督促整改。各一级分行设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维护本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总体运行,决定本行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评估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的有效性,识别内部控制体系的不足和缺陷,决定采取改进措施,督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对托管业务的风险控制负第一责任。部门内部设有专门的风险控制小组,作为部内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决定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风险管理战略、基本原则、风险管理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检查和监督风险管理战略、方针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针对托管业务的特点,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内部设立高级合规官职位和风险与合规管理团队,具体开展部门内部内控及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
(下转B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