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提示性公告,现对该公告中所述的重大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 事局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7月1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粤富华 公告编号:2006-016
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