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公司将于近期刊登《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16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14日至2006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亮甲店130号亿阳大厦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小红先生
6、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0,209,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37%。其中:(1)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1,7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22%;(2)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4人(含委托董事会代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8,400股(含委托董事会代为投票的股份43,000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0%,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3)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3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271,103股,占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7.84%,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0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9人,监事5人,7名高级管理人员(含5名董事)和公司就本次股权分置聘请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保荐人、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投票情况
2、流通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三、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四、表决结果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辉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事宜、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 编号:临2006-017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的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