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洛华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部副总经理 上海大学金融学副教授 |
|
我和大多数股民一样,对于股价的涨跌很关注,而对于公司的经营情况却不太关心。这次我难得有闲暇心情想参与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算作是我作为股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工作。 我选择了厦门国贸,因为我发现这家公司业绩不错,成长稳定,管理严谨。但我查阅了这家公司的股东大会资料之后,又觉得这家公司的治理结构有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他们建立了有关管理人员收入和公司业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却并没有使公司的业绩体现为普通股民收益的自动保障机制。因此,我决定对今年的议案投反对票。但是我身在上海,不能前往厦门投票,而股东大会的议案是没有网上表决的。这也难不倒我,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厦门国贸的投资者关系办公室。
接电话的是一个姑娘,她以为我是来咨询股改方案如何投票的,告诉我可以委托其他人投票,委托函就在网上。在她的指点下,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找到了该公司发布的委托投票函。结果却发现这份委托函是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而不是股东大会的。我只好再次麻烦这位姑娘,她再次指导我找到了本月更早的一份函,我打开文件之后,发现2005年度股东大会委托投票函上,赫然印着“2003”年的股东大会的字样。看来是重复使用多次,抑或是2003年以后根本就没有人来委托投票过?
我按照她的提示,把年份更正之后,委托她来投反对票,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犹豫,不过她还是答应接受委托,去股东大会为我投反对票。她再三问我为什么要投反对票,显然她希望能够和我沟通,试图说服我改变主意。我的答复也很干脆:这是我和上市公司之间的事情,您只需要提供我投票的便利就可以了。
接下来的事情似乎很顺利,我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传真了委托函、身份证、股东资料之后。在委托函上我注明:对厦门国贸股东大会全部议案投反对票。我想这次我终于是实现了自己参与股改,参与公司治理的心愿了。岂料,就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一天下午,我突然又接到他们的电话,通知我委托函必须是原件而不能是传真件。这下可难倒了我,一看表,已经将近下午5点了,就是用特快专递也来不及赶上明天早晨的股东大会了。我终于没有痛下决心,当晚飞往厦门去参加第二天一早的股东大会,因为已经来不及请假了。不难想象,我错过了的那场股东大会将对大股东提出的议案全票通过,对董事会的工作报告以热烈的掌声通过。大会的全部过程将会很顺利,没有哪怕是温和的反对声。
我也相信使我失去了行使投票权的原因并非上市公司有意刁难,这对于所有人来说,是一次有关改善公司治理的演习。我们的上市公司、机构投资人、普通股民,都还不太习惯于小股民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局面。因此,我们对于如何安排小股民投票的程序性问题是生疏的。小股民不知道如何去投票,上市公司也不积极提供投票的便利。就像长期不训练的消防队员一样,对于业务流程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大家似乎都默默地接受了这样的安排:大股东为我们安排妥当一切,大股东决定公司未来发展的命运。我们的财富寄托于大股东,而不是公司管理层的身上。这是中国股市和外国股市始终存在的差异。
股权分置改革本意不是要补偿流通股东,也不是要把国有股抛向市场,而是要改善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股民应该作一个自我批评。许多人关心的是拿到更高的对价,而不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可是,假如公司治理得不到改善,无论多么高的对价也只是一时的收益。上市公司仍然将被持有集中少数股权的相对大股东控制,他们可以继续高枕无忧地按照以前的方法去关联交易等等。他们之所以可以放心地这样做,是因为我们的中小股民太漠视自己的权利,太关注股价本身了。
我国的中小股民是弱势群体,确实需要保护。与此同时,他们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公司治理,这样才能尽快促使类似厦门国贸这样的上市公司改善业绩,改善对投资人的回报,改善公司的治理安排。这样才能真正体现证监会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根本目的。
沪深股市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突出的任务就是解决公司治理的问题。希望我的这段经历能够帮助大家擦亮眼睛,选准投资对象,也要改掉不关心公司经营活动的老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