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泛滥的真正危险在哪里
[□冯玉国] 2006-06-20 00:00

 

  □冯玉国

  

  6月17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透露,今年头5个月,全国国土资源部门共立案土地违法案件25153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涉及的土地面积达到12241.7公顷,同比上升了近20%。相同的案件数,但面积增加了近20%,平均每一宗违法案件涉及的土地面积更多了。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

  面对日益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又是如何应对的呢?国土资源 部向各地方政府发出了《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而在5月30日,国土资源部才刚刚下发了《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这显示出国土资源部的尴尬,如果法律被遵守,何须国土资源部下发紧急通知?如果紧急通知有效果,又何劳国土资源部接二连三地下达?

  从土地资源部提供的数据来看,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土地违法何以泛滥?两个原因不能不提:

  其一,国土资源部虽然实行了垂直管理,但要处罚违法的地方政府,又显得力不从心,这在事实上造成了处罚行政被悬空的状态。其二,尽管《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司法机关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司法运作受到地方政府的制约乃至领导,司法机关其实很难直接追究地方政府的违法犯罪责任。

  这就意味着,无论是行政处罚还是法律惩戒机制,几乎都处于悬空状态,这导致违法成本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违法与否,几乎全靠自觉。土地违法焉能不泛滥?

  众所周知,我国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作为基本国策。这是因为我国耕地资源稀缺而人口众多,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严格土地管理。2004年12月14日,温家宝总理指出:“要千方百计保住全国现有的近16亿亩基本农田。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贻祸子孙后代。”

  国土资源部提供的数据显示,1997年-2004年,我国在人口增长了7000万的同时,耕地减少了上亿亩。目前我国在册基本农田面积只有15.89亿亩,已经低于上一轮规划确定的16.28亿亩的底线。据预测,2030年中国人口最高峰值约16亿,还要增加3.4亿,按人均粮食消费需求400公斤计算,总产量应达到6.4亿吨,而目前我国的粮食生产能力仅为5亿吨。即便在耕地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尚且有1.4亿吨的缺口,需要以提高亩产量等措施来填补。倘若耕地面积继续以目前的速度下滑,我国的粮食安全将难以保障,后果将不堪设想。

  土地违法泛滥,地方政府得到的只是一时之利,而给整个民族带来的后果,却可能是灾难性的———这是土地违法泛滥最危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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