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企业须压缩危险作业场所人员
[□实习记者 何鹏] 2006-06-20 00:00

 

  国防科工委、安监总局发出紧急通知

  □实习记者 何鹏

  

  针对日前发生在安徽省马鞍山市的炸药制药生产线爆炸事故,国防科工委和安监总局于近日发出《关于加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防范类似事情的发生。

  6月1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盾安化工集团公司粉状乳化炸药制药生产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失踪,3人重伤,21人轻伤。

  为了防范 类似事情发生,国防科工委和安监总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在全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在整改验收前,企业不得擅自恢复危险品生产作业。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一律不得违规延长生产时间,避免因机器设备长期运转摩擦生热而引发爆炸事故。

  通知还要求民爆企业压缩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将同一工房内的作业人员压缩到29人以内,并在6月底完成;对周边群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如不按限期完成整改的,将吊销企业民爆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